如何助学贷款续贷?
1、每年的7--8月学生携本人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证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咨询申请。
2、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标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和贷款额度。
3、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的贷款新生携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高校在收到新生报到资料时,将新生申请材料和贷款学生数据表、汇总表、借款申请书返回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申请材料上报省联社审批。
6、办理贷款相关金融业务。
7、申请贷款学生按借款合同按期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