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大学退学手续?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令其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含休学期);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等疾病而不宜继续在学校学习的;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6、本人申请退学。
学生退学由所在学院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无法送交本人的,在校内公告,公告七日后视为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