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别墅院子界限?

逄丽晴逄丽晴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一些比较有钱的人,他们在城区买了很多的房子,但是喜欢在郊区购买一所别墅,有的人只是喜欢那栋别墅的建筑风格,有的人则是看中了那块地,打算把那里打造成了向往中的庄园,自己可以在里面种植花草,可以在院里喝茶聊天,能够享受到田园生活的乐趣。 不过很多人虽然买了别墅,但是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资源紧缺,所以不可能像农村那样,建一栋很大的房子,并且拥有很宽敞的庭院的,如果是在市中心买别墅的话,那么庭院一般就只够种些花草,至于想要种菜或者养殖的话,恐怕就不容易了。 那么我们如何界定这方庭院属于私人范围呢?其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是城市的别墅区,那么建筑物外墙之内的部分为业主的专有部分;而建筑物外墙之外空间则为业主共用部分,这一部分是不能被非法占用的。

当然了,这个“外墙”并不是单纯指建筑物的外墙,它包括室外楼梯、户外过道和挑台等等这些建筑物的延伸部分。 另外,《物权法》还指出,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或到期之前,可以由产权人申请续期,经过审批同意后缴纳费用继续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所以那些住在郊区别墅区的居民不用担心自己的土地使用年限问题,只要房子在,土地就一直归大家所有。

狄国庆狄国庆优质答主

如果双方有协议,签了协议的,院子的使用权归谁,就是谁的。如果双方没协议,可以双方商量进行协议,如果商量不成,可以由法院进行判了。

具体规定:

一、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1983年《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包括华侨)使用集体的土地建造的私有房屋,其土地所有权应确定为集体所有;社员建造房屋的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农村社员持有的集体“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下同)山场的所有权应确定为集体所有。上述用地确定集体所有后,其地上附着物属个人和社员集体所有的继续归个人和社员集体使用”的规定。

二、应确定该房屋院子的土地权属归集体所有(一般指居委会、村委会),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和院子,属个人所有,继续归个人使用。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是,房屋的产权人对房屋以外的庭院部分,主张房屋和庭院是一并购买,应是个人财产,对方不承认时,又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而对方也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庭院部分给了谁。如果房屋产权人主张庭院部分是个人财产,应当按照房屋产权人主张的庭院部分的四至,向原该土地所有人及相邻方调查,原则上以土地原所有人及相邻方的陈述确定房屋的使用范围。

三、如果上述人员陈述不一致,或者房屋产权人主张的庭院四至超出原使用范围,则可以按照该房屋建成时的房院比确定房屋产权人的庭院使用面积。剩余的部分可以确定给对方。确定给对方的部分,可以按照前述房院比折算成相对应的房屋面积。由对方买下这部分房屋而使用这部分庭院。如果双方对确定给对方的庭院部分都主张购买,可以按房屋市场评估价折款,由双方抓阄决定由谁买。如果对方不买,应当将庭院部分确定给房屋产权人,房屋市场评估部分由房屋产权人折款予以补偿。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