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可以债转股吗?
可以,但是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35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法人应当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银行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三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必须使用贷款凭证。 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法定条件和规范程序,认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以及还款方式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有关贷款证明或凭证,并按规定在该行规定的期限和幅度内,按照利率政策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并据此与借款人签订信贷合同。
从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看出,虽然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将债权转为股权,但银行业有相关规定,限制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与其债务本息等额的股权作为偿还。
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为股权以抵偿债务的话,则须得到债务人同意,同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债权人既不能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接受清偿,也不能要求执行以该笔债权为标的的担保物权,甚至可能导致其丧失胜诉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于债权属于相对权,即只有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才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如果不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相对权便无法移转。因此,有相对人的债权,不能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根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债转股可作如下理解:
一是可以转。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在不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与公司达成协议,将公司所欠债权人的债务转为对公司的投资,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即所谓债转股。如果债务人不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也可以将他人所欠债权人的债务转为对公司的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是必须履行出资程序。在公司成立前,公司筹委会与债权人达成债转股协议的,应当将该协议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作为出资文件一并提交登记机关。公司成立后,在不改变原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增加新股东,必须经原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新股东方可享有股东权利。